1. 非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(DS-160)。
2. 前往美國旅行的有效護照,有效期需超出在美預定停留期至少六個月(享受豁免的特殊協議國除外)。如果護照中包含的人數多于一人,則每個簽證申請人都需要提交單獨的申請。
3. 一張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的2英寸x2英寸(5.1厘米x5.1厘米)照片。
4. 如果簽證獲發,可能還需繳納一筆簽證互惠費,具體情況視申請人的國籍而定。如需了解簽證互惠費的應用范圍及其金額,請訪問美國國務院網站。
5. 除上述材料以外,您還應出示面談預約信,證明您已從這一服務渠道預約面談。您還可以向簽證官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。
支持性文件:
請在面談時攜帶下列材料。如有可能,最好使用原件而不是影印件。請勿通過傳真、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向使/領事館遞交任何支持性文件。
1. 當前收入證明、納稅單、房產證或企業產權證、資產證明。
2. 行程表和/或其他有關旅行計劃的說明。
3. 申請人所在單位介紹信,詳細說明申請人的職位、工資、入職時間、是否獲準休假、赴美參加商務活動目的(如有)等。
4. 犯罪/法庭記錄(無論在何地被捕或定罪,即使已服完刑期或被赦免也不例外)。
此外,根據申請人的出行目的,可能還需攜帶下列材料:
學生
請攜帶成績單和學位證明/文憑,以及銀行月結單、固定存款單等資金證明。
在職人員
請攜帶單位開具的就職證明以及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。
企業家和公司高管
請攜帶所在公司的職位證明以及薪酬證明。
以前有赴美經歷者
如果申請人以前去過美國,請攜帶相應身份或簽證狀態的證明文件,特別是以前使用的所有美國簽證(包括過期簽證)。